省交通厅:
你厅《关于安康至陕川界高速公路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请示》(陕交字〔2005〕16号)收悉,经研究,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:
原则同意我省安康至陕川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利用世界银行贷款。请你厅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完成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所需的相关手续,并积极争取、落实国内专项配套资金。
陕西省人民政府
二○○五年六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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